根据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依照环保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中“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的有关规定,张家口家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现将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主厂区场地初步调查相关文件《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主厂区场地初步调查报告》的相关内容通过我公司网站向社会公开。
详见: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原主厂区场地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内容。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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